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

2021-01-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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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对方单方面违约的情况,想必这是大家都不乐意看到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形,非违约方一定要尽力弥补对方违约所带来的损失,不然可能后续的损失会更大。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一些关于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

  一、签合同后对方违约怎么办

  签合同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因对方违约是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因此赔偿损失责任的适用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2、一方做出违约行为,包括积极作为和消极不作为;

  3、另一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

  4、违约行为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二、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怎么算

  合同违约赔偿标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关于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这一条的目的在于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另一方不能无动于衷,任凭损失的扩大,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然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如果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一方对此发生或者扩大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即使没有接到违反合同一方的通知,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在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如果可以采取措施弥补其违约带来的损失时,非违约方一定要尽快采取,如果损失扩大,那么对于扩大的损失将不能请求赔偿。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非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登录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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