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欠条合同多久时间失效

2021-07-06 15: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经济困难周转不开的情形,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个人之间的借款一般不会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而只是简单打个借条。那么,欠条合同多久时间失效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欠条合同多久时间失效

  一、欠条合同多久时间失效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借款合同借款期限没有填有效吗

  还款期限并不是借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款,只要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一方未签字生效吗

  依据法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欠条合同多久时间失效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欠条如果没有超过还款日期的话是不会失效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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