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在合同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有效吗

2021-07-14 15: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生活,需要签合同的情况有很多,一般我们认为合同只有签了名字再加上盖章才有效,那么我们就会疑惑了,在合同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有效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在合同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有效吗

一、在合同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有效吗

合同或协议双方或多方可以自由约定合同或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只盖章或只签字,盖章加签字,签字加授权书等等。当事方不仅可以约定签约形式作为生效条件,也可以约定某种期限或某种特别情况作为生效条件。

二、合同签名或盖章是否生效的情况

1、只有单位盖章,无人代表公司签字。
  因为一个单位的行政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一个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协议,有公司盖章就足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这里的印章应该是在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并经备案的印章,如果是私刻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代表公司,同时对公章的私刻人和使用人要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对被误盖或他人偷盖公章的合同,人民法院一般也是采用“认章不认人”的原则来判定合同的效力,因此,任何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监管,以免一次小的错误给自己单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单位盖章。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此理解,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盖章的合同似乎并未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一般应当视为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代表行为有效,其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而加盖公章并非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因此,虽然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只要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关注册登记上作了登记,对外就具有公示力,其代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行为理应视为单位的行为,单位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3、只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无单位盖章。
  一般来说,单位的部门负责人都是由公司内部任命,不在注册登记信息中显示,因此也不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行为不能当然代表单位。如果在必要时需要让其签字行为对第三人生效,必须有特别授权,即单位应为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其办理的事务、权限范围、权限的截止时间等并加盖单位印章,签约对方应留存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这样其签字行为才合法有效。
    4、既有单位盖章,又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这样的合同或协议签约形式有效。
    5、既有单位盖章,又有部门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这样的合同或协议签约形式有效。
    6、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任何人签字。
  实践中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虽然拟好了合同并相互传递认可,但都没签字或盖章,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对方的履行,那么这个合同也理应成立并生效,只是该合同的生效其实并非基于书面合同本身,而是基于双方的履约行为而产生。

三、合同必须法人签字吗

合同并不是必须要法人签字才属于有效合同,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商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用人单位会派一个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一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出面,因此,需要盖上公司公章,署上自己的名即可,即使没有法人签名,合同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在合同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 有效吗的相关内容。从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合同并不是必须要法人签字才属于有效合同,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商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协议书, 我们需要盖上公司公章,署上自己的名即可,即使没有法人签名,合同依然有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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