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提存物的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2021-01-1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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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领取提存物是指债务人在将债的标的物移交提存部门进行提存后,债权人到相关部门对提存物进行领取,以履行债权义务的过程。那么,债务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标的物提存的流程?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提存物的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一、 债务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债务,可以是基于正当理由,也可能是无正当理由。正当理由,常见的有:债务人履行债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导致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合同已经被债权人依法解除或者依法为无效的情况、还可以是债务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间而提前履行债务的。另外,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也是正当理由。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是一种连续失去音讯的状态。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二、提存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三、标的物提存的流程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 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 知书送达债权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提存物的领取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除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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