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的规定

2021-01-1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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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买卖合同中,为了保障出卖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在同意购买合同标的物时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标的物价款。那么在民法典中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呢?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的规定有哪些?买卖合同一般有哪些内容?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逐一详细介绍。
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的规定

一、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的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二、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地点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则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买卖合同一般有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关于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的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买受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以及规定数额进行支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届时将有在线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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