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07-09 14: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那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3、货物包装要求;

  4、托运人注意事项;

  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6、收货人的义务;

  7、货损赔偿方面。

  二、货物托运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托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等行为,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四十一条,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运输合同纠纷能否追究挂靠单位责任

  如果运输合同是与被挂靠单位签订的,货物由挂靠人运输的,产生运输合同纠纷时,可以追究挂靠单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货物包装要求等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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