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保证期间

2021-01-1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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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这个时间不是无限期的,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事先约定好的。这个时间就叫做保证期间,那么在民法典中什么是保证期间呢?保证期间有哪些分类呢?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进行介绍。
什么是保证期间

一、什么是保证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按照债权人的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期限。保证人在此期间,需要按照约定去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则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六个月为限。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六个月。

二、保证期间有哪些分类

1、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学者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

三、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该怎么确定

保证期间(包括起算点及期间长短)一般由保证合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予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或不明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前者称为约定保证期间,后者称为法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保证期间的确定为:

1、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所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的保证期间不明确的,如约定“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之类内容,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如果主合同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间,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什么是保证期间的相关法律知识,保证期间可以由债权人和保证人共同约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月为限。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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