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

2021-01-11 15: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标的物、数量、价款或者报酬、支付方式、违约期限等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当事人因为疏忽大意而漏写了支付价款方式的情形,那么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

  一、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2、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属可以解除合同吗

  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的上涨速度很快,房主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房主甚至主动要求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协议。

  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时,首先审查协议是否具备继续履行条件,以及守约方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协议。如果买房是守约方,而且坚持继续履行协议,而且协议也具备履行条件,法院通常会判决合同继续履行。但是并不是说房主就很难解除买卖合同了,在有些条件下,特别是买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房主还是有机会终止或解除协议的。

  如果遇到买方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要及时催促,必要时上诉至法院,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尤其是文字和录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

  综上所述,合同的买受人应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价款,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对协议进行补充,补充不成的,会按照交易的习惯确定。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买受人应当如何支付价款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让您有所受益,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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