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指的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书面形式,很难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款合同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款合同涉及到金钱方面的利益,很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为了保障借款人的权益,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所以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问题的解答,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