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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2021-07-14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管辖是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考虑是否属于专属管辖,约定管辖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等诸多因素。那么,保证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证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一、保证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

保证合同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证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证对合同的管辖地进行约定,应当注意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联系

1、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胜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三、保证期间的基本特征

1、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从合同关系自身来讲,合同及其法律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与期待,实现意思自治的理念,这同样适用于保证合同。当合同没有确定或确定不明确时,按合同漏洞的补充原则由法律加以补正。

2、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因此,本质上,保证期间是一项旨在维护保证人利益的制度。

3、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形式。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应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起权利要求,方式不限,而在一般保证中,方式仅限于诉讼或仲裁,这是由一般保证的自身性质即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所决定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保证合同如何约定管辖法院?”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如果保证对合同的管辖地进行约定,应当注意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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