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流仓储合同结算方式

2021-07-14 13: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充分实现自意思自由,对于合同条款中的具体内容,诸如合同履地点、履行时间、价金、结算的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约定。那么,物流仓储合同结算方式?接下来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以下吧。
物流仓储合同结算方式

一、物流仓储合同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要解决的是首付款的程序和方法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对在什么情况下结算付款进行约定,主要的结算方式包括:商品交易货款支付的地点、时间和条件,商品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结算凭证及其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等。

二、物流合同生效要件

(一)要约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

1、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3、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4、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三、约定解除原合同是否有效

看具体情况定。合同解除,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不再适用。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可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物流仓储合同结算方式”的有关法律知识。结算方式要解决的是首付款的程序和方法的问题,当事人可以对在什么情况下结算付款进行约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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