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责任承担

2021-08-04 14: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今社会,各行各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在进行商业合作时都要签订相关合同,这不仅减小了合作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可能,还使得市场更加规范法制化。我们都知道合同违约需要赔偿,但若是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责任承担该怎么划分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责任承担

一、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责任承担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执行关于买用电权政策的规定,债务人因执行国务院及国家经贸委的文件中止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债权人诉请债务人赔偿因合同未全部履行给其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因国家政策及政府命令致使合同解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福州休曼电脑有限公司及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与福建省体育局合作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合同责任应由合同当事人承担,对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无约束力。本案争议的合作合同是由国家机关下属的非独立法人签订,此时该国家机关系合同当事人。但合同履行期间主体发生变更,由国家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法人取代国家机关成为合同的履行主体并续签合同,此时应由该事业单位法人承担合同责任。本案双方争议的是彩票发行合作合同。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彩票发行监管机关,对彩票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是其法定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作出的《关于加强电脑彩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体彩中心必须立即纠正与休曼公司之间违规的合作方式。该通知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都应视作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命令,体彩中心作为监管对象有义务遵照执行,其在省体委的主持下作出的解除与休曼公司合作合同的行为应视为因国家政策及政府命令致使合作终止,无须向休曼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合同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第250~266页。

三、双方当事人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合意解除合同的,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

国家宏观政策的贯彻实施是逐步具体、逐步推进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能预见到该政策的实施将会导致其履行租赁合同的基础丧失,也不应要求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就能预见到租赁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承租人以文书和电报的方式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后,出租人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并向承租人提出赔偿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可以认定其具有接受解除合同的要求的行为,属于双方当事人合意解除合同。故不能认定任何一方对此有过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公平原则分担,其分担的具体数额。根据应分摊到合同未履行期限的成本价值损耗数额确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的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知识,当国家政策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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