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

2021-07-14 14: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以现代社会的发展中,长期以来建筑市场的竞争都是比较大的,而且发包人往往会出现材料价差的问题,所以会发生很多风险,如果说,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的?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

一、签署建设施工合同需要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

首先要看合同中对于何时调整有无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只是说遇到造价管理文件调整可随着调整价格,则应当理解为新的造价管理文件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而不是仅仅指造价文件颁布。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

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

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很多,但注意的是:

①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②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③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④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⑤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⑥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帐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⑦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建设施工合同调差有约定是否按约定,这种调差的问题还是比较难说的,还是要看一下实际情况才可以,因为很多种情况不一样。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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