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业服务合同该与谁签

2021-08-1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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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那么,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带来物业服务合同该与谁签?希望对您们有所帮助。
物业服务合同该与谁签

  一、物业服务合同该与谁签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未交付给业主前,物业服务企业早期介入时所签订的物业合同)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在常规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服务合同应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所以,业委会签物业合同是代表全体业主所签,要有业主大会授权才合法。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强制履行,当时热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五年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担保责任。

  依照《担保法》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三、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2、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们解释物业服务合同该与谁签如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可以咨询我们律师,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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