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开发商还是业主签

2021-08-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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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在合同标的(物业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及主体、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都必须适当。按照适当履行的定义,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有过错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针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开发商还是业主签的分析。希望对你们有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开发商还是业主签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开发商还是业主签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是由物业和开发商签署的。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房地产商在开发新楼盘时,房屋竣工,但是业主没有正式入住,这一段时间的物业管理。通常业主入住后,要签署正式的物业管理协议。

  一般来说,除特殊情况外,业主不直接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正常的做法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二、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合同当事人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名称、姓名和住址的确定,能够是合同固定化、特定化。

  2、标的;所谓的标的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对象。确定标的物的交付能够使合同关系产生或者消灭。

  3、质量与数量;

  4、价款或酬金;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价款,通常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当缔约一方只履行合同的部分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并可就因一方部分义务导致其费用增加要求赔偿,但部分履行不损坏当事人利益的除外,以上内容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与开发商还是业主签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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