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2021-08-20 11: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很多人会以为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实,并不能这样全部否认分公司所签的合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介绍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借款合同有效,但是前提是之前总公司已经赋予了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是没有独立偿还借款的能力的,任何想与分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的,可以请求其出示证明其确实有资格签署该合同的证明材料,否则借款合同签署后不一定会有效。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上文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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