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2021-07-29 14: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技术转让合同,一般都要签订的,因为合同中约定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一、什么是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工业专有技术,即生产上已经采用或将要采用的,只限少数人知道的,不享有工业产权保护的生产、装配、修理和经营的秘密以及其他技术知识和经验。例如,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广义上的技术秘密还包括商业(贸易)秘密,即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情报例如,原材料价格、供货厂卡片、财务资料等。技术秘密具有秘密性,是不对外公开的;而专利技术具有公开性、独占性、新颖性等特点。

二、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

三、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规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让与人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且承担约定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技术秘密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泄露技术秘密,给让与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以上总结,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期待为您带来更加细致、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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