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但是如果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管辖法院的书面约定,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是说,在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书面的协议管辖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
1、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规则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3)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4)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如何打买卖合同官司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打官司需要遵循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遵循法律的行为不会被认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