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书公证需要受托人到场嘛

2021-08-04 15: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来说,委托人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人是必须到场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但是受托人不一定要到场,不到场也能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委托书公证需要受托人到场嘛的相关内容。
委托书公证需要受托人到场嘛

一、委托书公证需要受托人到场嘛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

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委托时的公证流程

1、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符合公证申请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审查。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

4、出证。经审查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申请事项,公证机构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发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收到公证书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三、公证指的是什么意思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正的效力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证据效力。

2、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

但是公证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委托书公证需要受托人到场嘛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委托书进行公证的时候,受托人可以到场也可以不到场,都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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