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2021-01-12 15: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承租人来讲,在租赁房屋的时候,要对租赁房屋内的物品正确的使用,避免因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物受到损耗等的现象,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承租人有哪些义务?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一、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4、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租人有什么权利

  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要注意什么

  1、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2、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

  3、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承租人有哪些义务的相关介绍,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期间要按照规定来及时的交纳房租,同时更要注意合理的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要擅自的进行改装或者是装修。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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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哪些义务,子女对父母有哪些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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