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哪些责任

2021-01-12 15: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房屋期间要对房屋内的租赁物进行正确的使用,避免出现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物损毁等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如果情节严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哪些责任?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哪些责任

  1、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2、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1、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2、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负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不可抗力或者自然损耗造成,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租赁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或者部分毁损灭失的客观情况以及因为发生这些客观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租赁合同的风险包括租赁物灭失风险和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所谓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就是指对于上述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要承担哪些责任的相关介绍,在租赁房屋期间,建议大家要了解一下租赁方面的事宜,同时更要注意正确的使用租赁物,避免造成租赁物损毁、灭失等的现象,对其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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