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

2021-08-09 11: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目前,法律对公证做了详细规定,且我国各地都设立了公证处,也给全社会的人们普及了公证的法律效力。那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

一、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

公证委托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因为公正处一般都会在档案内留有一份,可以由受托人书面向公正处申请补办。且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当事人条款。

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

2、委托处置的事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4、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8、争议解决的方式。

9、其他条款。  

公证委托书虽然十分重要,但是若不慎丢失也不用担心,可以由受托人去公证处申请补办一份。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证委托书丢了受托人可以补办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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