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

2021-08-09 11: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对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生效需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而签字盖章就属于承诺行为。那么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什么是委托合同?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

一、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合同专用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公司的合同专用印章的行为。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在于: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因此,委托合同是一定需要盖公章的。

二、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委托合同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三、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

1、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形。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因此,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只要是在个人权限内,就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已经确认合同的成立。

3、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情形。此种情形,因为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对合同成立应该没有异议,只是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如何确定,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应当以首先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前述第2种情形可知,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既然视为是单位行为,那么不管是单位盖章在先还是个人的签字或盖章在先,都应视为是单位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因此应当认定首先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委托合同是需要签字盖章的,因为只有经过签字盖章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且最好用公司公章会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委托合同需要盖公章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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