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

2021-08-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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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自己为特定行为而签订的合同,该委托合同适用于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那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委托合同主体的条件有哪些?什么是委托合同?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

一、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对委托人和受托人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且该合同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二、委托合同主体的条件有哪些

被委托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承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信托的实施必须借助受托人的活动,任何一种信托都必须要有受托人,这是信托的本质要求。因此,和委托人一样,所有国家的信托法都要求受托人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是表述的角度有所不同。

继受信托制度的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成文法没有规定的如此具体,一般仅概括地规定哪些民事主体不能作为受托人,用排除的方法规定了受托人的资格。比如《日本信托法》第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及破产者不得为受托者。”《韩国信托法》第十条也有相同的规定。我国台湾“信托法”第二十一条则规定“未成年人、禁治产人及破产人,不得为受托人。”该法没有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排除在外。

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包括两类民事主体。 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已经成年(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二是精神健康,不是精神病人。没有达到这两个条件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内装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他们不能成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自然人成为受托人,当然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受托人。

其二是法人。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具体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成为受托人,主要包括作为社会团体法人的基金会和作为企业法人的信托公司。?

我国信托法将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排除在外,其原因在于:其他组织作为民事主体在法律上很难明确的界定,尤其在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时,在具体操作上很难对其财产划清范围,考虑到信托行为在实践中尚不广泛,信托法对开受托人的规定与采取了从严规定的做法,目前也就只允许自然人或法人成为受托人。至于在实践中,如果存在以合伙企业为受托人的情况,可以通过将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作为共同受托人的方法加以解决。 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比较原则,只是为受托人的资格划定了大的范围,至于对不同种类的信托对受托人还需要哪些具体规定,则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具体解决。因此本条的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尚无此方面的规定,只是中国人民银行规章《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具有的条件作规定,比如要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要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要有符合该办法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等。

三、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委托合同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5、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生效只要求主体适格,而个人与国外公司都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个人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也是有效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个人与国外公司签委托合同有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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