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1-08-23 08: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期满诈骗而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在很多时候,以欺诈手段去骗取别人钱财的事件有很多中。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针对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的分析。希望对你们有用。
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欺诈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电子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强制履行,当时热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五年强制对方履行。

  2、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担保责任。

  依照《民法典》规定,为合同履行提供保证、定金、抵押、质押、或者留置等方式担保的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在被保证的合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要按照担保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在不违背法律原则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他违约责任。

  三、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合同的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2、合同的变更须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

  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如果合同的变更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则另一方当事人应付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上内容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们分析的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