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双务合同抗辩权有哪些

2021-07-30 16: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双务合同其实是合同类型中的一个划分,与之相对的就是单务合同,这个划分标准就在于是否双方互负义务。那么,双务合同抗辩权有哪些,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双务合同抗辩权有哪些

  一、双务合同抗辩权有哪些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双务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

  (3)双务合同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安抗辩权有何法律特征

  1、适用范围有限性。首先必须是双务合同;其次是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只有后履行一方有履行不能的情形时,先履行一方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2、行使主体特定性。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只能是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后序履行义务的人的救济方法只有顺序履行抗辩权。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则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3、适用条件法定性。

  4、救济措施预防性。不安抗辩权是对一般违约的补救措施的补充,是对根本违约的救济,实际是一种特殊预防性的事先救济措施;

  5、违约发生可能性。不安抗辩权事先救济特点表明违约仅仅具有可能性,因为合同期限尚未到,谈不上现实违约问题。

  三、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什么后果

  1、中止履行。

  不安抗辩权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这一后果不仅可以使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免遭损害,同时也可使后序履行人能够有机会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最终履约实现缔约目的。

  2、恢复履行或解除合同。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要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序履行对方丧失履约基础,即先序履行方负举证义务,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不安抗辩权人应当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及时通知不仅是不安抗辩权人的重要义务,而且也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重要程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务合同抗辩权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任何合同履行都是离不开正当的,如果不正当履行会容易侵害到合同目的。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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