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了赠与合同后还能要回来吗

2021-08-05 15: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对于自己的财产对他人进行赠与时,会签订赠与合同,但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我们对于赠与的财物有反悔的情绪。那么签了赠与合同后还能要回来吗?对于我们正与的机动车,房屋这些财产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撤回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你的生活有所帮助。
签了赠与合同后还能要回来吗

一、签了赠与合同后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就不能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赠与房子后悔了想撤销咋办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三、赠与的法定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签了赠与合同后还能要回来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我们在赠与自己的财产时可能会是因为扶贫等社会公益的情况,都是不可以撤销这是一定要注意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