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的违约救济方式

2021-07-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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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果受赠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表示自己的意思,那么赠与人可以视为该行为是不生效的。受赠人也不能因此而要求赠与标的物。找法网小编就为您带来赠与合同的违约救济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合同的违约救济方式

  一、赠与合同的违约救济方式

  (1)实际履行。有两重意思,一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二是指债权人向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执行机关运用国家的强制力,使债务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损害赔偿。各国法律都认为,损害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救济办法。但对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损害赔偿的方法及损害赔偿的计算,也各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3)解除合同。在中国,违约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才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4)禁令。是指由作出禁止,强制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某项消极义务。即由判令被告不能做某种行为。

  (5)违约金。这是违约补救的最常用办法之一。违约金具有两重性,即惩罚性和赔偿性,在数额上,对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原则上不得予以增减。

  二、补偿合同是赠与合同吗

  补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补偿性合同又称赔偿性保险合同或评价保险合同,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因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额,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因此,补偿合同与赠与合同是两种不相同的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时间及地点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新建、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定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3、承诺生效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未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围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未合同成立的地方,但是当事人另外约定的除外。

  赠与合同在特定的情形下是不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赠与合同的违约救济方式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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