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什么意思

2021-08-23 1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公证书上写有委托代表人,那么,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什么意思?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什么意思

一、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什么意思

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代为办理。公证程序的有关规则特别规定:公证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公证人员是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如果公证人员帮助当事人在其工作的公证处申请公证,那么在这一项公证活动中,他就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公证处又代表当事人,这不仅违背了《民法典》关于代理活动的一般原则,也容易助长人情风及不正之风的产生。因此,法律禁止公证人员作当事人的代理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不过,公证人员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在其他公证处申办公证则另当别论。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公证书上的委托代表人可以理解为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委托该代表人办理公证,委托代表人以委托人的意志行事。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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