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金钱赠与需要公证吗

2021-08-23 15: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如果想要把房屋赠与给他人,就算是双方签订了合同,也需要到进行公证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和权威性,那要不是房屋等不动产,而仅仅是现金等动产,还需要进行公证吗?我国法律对金钱赠与需要公证吗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
金钱赠与需要公证吗

一、金钱赠与需要公证吗

目前房屋赠与合同或者赠与书、受赠书需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金钱赠与动产或者金额较少给付之后交付即所有,不需要办理公证,如果数额较大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办理公证。

办理赠予(赠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其它身份证明(通行证、护照、注销户籍证明等);

2、权属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售后公房须提供《本户人员情况表》); 

3、出售方、赠与方的婚姻证明;

4、委托代办的,提供经公证的(在国外须原件送中国使、领馆认证)有效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赠与方式有如下特征:购买5年内的房屋通过赠与方式过户总体成本较低。目前办理赠与必须先办理公证,故主要费用由房屋评估费+公证费2%+契税3%

二、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三、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3、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4、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钱赠与需要公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赠与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形成的合意,受赠人需要表示自己接受赠与的意思,合同才能成立,遗赠合同不得通过默示形式表示同意。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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