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签订地写在哪

2021-08-05 1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签订合同时,会遇到需要填写合同签订的问题,合同签订地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诉讼中可以确认管辖法院,那么合同签订地写在哪?填写合同签订地时需要留意什么问题,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合同签订地写在哪

一、合同签订地写在哪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签订地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三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履行地变更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地变更不是合同解除的情形,所以不能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签订地写在哪的内容,合同签订地不需要在合同中写出来,合同的签订地的确认方法有多种,可以确定管辖的法院,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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