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日期未写为无效合同吗

2021-08-05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签订合同时,有些人粗心大意的人往往会忘记写上签订合同时的日期,那么合同日期未写为无效合同吗?合同会不会因为没有写上日期而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况是怎么样的,民法典怎么规定这些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合同日期未写为无效合同吗

一、合同日期未写为无效合同吗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时没有写日期则是有效的。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无效合同种类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善意取得。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上写错日期有效吗

合同签订日期写错涂改后对法律效力没有影响。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日期未写为无效合同吗的内容,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算合同忘记写上或者写错了日期,都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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