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

2021-01-18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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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证责任,指的就是做出保证的保证人对于相应的合同当中所产生的合同债务的一个保证的责任。在第三人做出了保证责任合同之后,那么第三人就是对于相应的债务需要承担相应的一个责任的。那么,债务承担对于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呢?那么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

一、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

债务承担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债务承担包括第三人替代债务人承受债务人的地位和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负担同一内容的债务两种情形。狭义的债务承担仅指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承受其既存的债务这一种情形。债务承担将因是否征得保证人同意和债务承担的形式而发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

1、保证人依法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此处所说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仅指继续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言,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

第二,债权人征得保证人对此转让行为的书面同意。

需指出的是,若保证人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而债权人却许可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或者保证人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中的A部分而债权人却许可债务人转让B部分,且发生实际承担的情况下,保证人仅就其同意转让的那部分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债务承担的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三、保证合同的形式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

关于保证合同的形式,实务中认为:

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其立法目的在于,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保证人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该保证责任承担后,其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往往不可能实现或者不可能完全实现,因此,应让保证人充分认识保证责任的意义,使其慎重考虑是否签订保证合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债务承担对于保证责任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根据不同的前提条件之下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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