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公证

2021-07-30 15: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强制执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相较于普通的债权文书,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明显提高了可信度。那么保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公证呢?下面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公证

  一、保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公证

  担保合同是否可作为公证债权文书,可从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有效以及担保人自愿放弃诉权并接受强制执行措施两方面进行论证。

  司法解释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明确担保合同可以被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主债权合同未经公证并不影响担保合同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担保合同虽在效力上与主债权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在主债权合同存续且有效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单独就担保合同办理公证债权文书,以赋予担保合同的强制执行效力。

  二、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恰当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包括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其他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

  (2)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4)董事会、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等;

  (5)所涉及财产的房产证、登记证等产权凭证。

  当公证债权文书内容与事实相符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担保人明确表示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时,公证机关可以据此公证赋予担保合同强制执行效力。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保证合同能否强制执行公证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