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受托人可否补办公证书

2021-09-02 13: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外,当事人都可以将事项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最好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受托人可否补办公证书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受托人可否补办公证书

  一、受托人可否补办公证书

  如果受委托人将委托公证书丢失了,当然可以补办的。需要双方重新签一个全权委托协议,带上个人的有效证件到公证处去重新公证。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民法典》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委托合同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三、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受委托人将委托公证书丢失了,当然可以补办的。需要双方重新签一个全权委托协议,带上个人的有效证件到公证处去重新公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受托人可否补办公证书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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