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履行医疗服务合同

2021-08-02 17: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为了使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依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应当依法确保合同目的得以实现。那么,如何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呢?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如何履行医疗服务合同

一、如何履行医疗服务合同

合同履行方式有以下类型:

1、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2、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1)履行主体正确(亲自履行规则);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2)履行标的正确(实际履行原则);

(3)履行时间正确;

(4)履行地点正确;

(5)履行方式正确。

3、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4、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1)质量不时条款的履行;

(2)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3)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4)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5)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6)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

5、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6、价格变动的履行: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整的,按照何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7、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1)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2)部份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3)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8、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实际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

二、医疗服务的范围

明确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1、为了界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范围,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条件下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2、为了控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使有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用;

3、为了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应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等内容;

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入,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日前,就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问题,中国信息协会副秘书长王砥指出,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是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确保各种信息流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间的顺利流动,并在此基础上整合提升各地分散的信息系统。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患者要求义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通常证据的掌握很关键。患者可以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有:挂号收据、门诊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住院通知书、收费通知书以及送危重病人的人的证人证言等。其次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方面,只要求主张权利一方证明自己履行了合同义务。并指出对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即可;对方若称已履行合同义务,应由对方举证。

合同履行方式包括法定义务、正确履行、亲自履行、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如何履行医疗服务合同”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