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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2021-08-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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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际货物买卖是当下不少见的事情,由于国际来往越来越多,现在经济更加发达了,参与国际买卖需要签订买卖合同,国际买卖合同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生效,那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1、要约生效时间

公约规定一切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原则上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先于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要约人就不能撤销其要约。

公约还规定,在下述两种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就不能撤销: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它是不可撤销的;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据以行事。

2、承诺生效时间

公约基本上采用到达生效原则,但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根据要约的要求或依照当事人之间形成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要约人可以用发货或支付货款的行为来表示承诺,毋需向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者,承诺则于作出此种行为时生效。

3、附加条件的承诺及逾期承诺的效力

公约规定,如果在对要约表示承诺时载有附加或更改条件,原则上应认为是对要约的拒绝,并视为反要约,即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要约。但如承诺中所更改或附加的条件并没有在实质上改变原要约所提出的条件,则除非要约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间内提出异议,仍可视为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条件应以要约所提出的条件和承诺所更改的条件为准。

逾期承诺指超过要约的有效期到达的承诺。按照各国法律,逾期承诺应视为反要约。公约规定逾期承诺仍具有承诺的效力,但须由要约人毫不迟延地把这种意思通知受要约人。

二、国际买卖合同失效的情形

法律规定了要约导致失效的四种情形,即: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四点,这四点也是买卖合同的基本成立要件,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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