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押合同成立要件

2021-08-10 09: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如今的商业贸易活动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其不仅可以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还可以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作为发生矛盾纠纷的书面凭证,而不同的合同需要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质押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质押合同成立要件

一、质押合同成立要件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1、主体适格:质押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质押人与质押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应当表现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愿,并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允许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使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而签订抵押合同。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质押财产应当是流通物和可转让财产,禁止流通物和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质押,如毒品、枪支弹药,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4、标的确定与可能:合同成立时,内容须确定,合同中的给付可能实现。

三、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里,合同“成立”的前提件是“依法”,说明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第一,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

第二,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三,合同的订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另外要式合同须依合同方式,实践合同须交付合同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对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从逻辑上看,合同只有成立,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合同生效的要件还应当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

有些合同,还须具备特殊要件方能生效。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

二是有些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殊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时,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合同才能生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质押合同成立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质押合同本质上是担保合同,具备担保合同从属性的特征,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当然无效。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咨询,找法网律师将为您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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