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法律,即具备法律效力。由于授权委托书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因此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委托是申请公证事项的之一,也是强化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及预防与避免保证合同效力纠纷的证据材料之一,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应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并考虑授权手续齐全、公证费用等其他证据材料的是否足以证明授权的合法有效情况下,来决定是否进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一)当事人身份证;
(二)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双方达成的委托授权协议;
(四)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五)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六)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是否公证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而决定,不进行公证不会影响委托书的法律效力,公证提供了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