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需要写合同签订地吗

2021-08-10 15: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去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看到一栏写着合同签订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生纠纷时候可以快速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它是合同的必要条件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需要写合同签订地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需要写合同签订地吗

一、需要写合同签订地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地点,有两个作用:

1、如果将来合同发生纠纷,有利于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查明与签订地点相关联的事实情况。有利于查明案情;

2、有利于确定管辖地和管辖机构。所以,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的签订地点就是合同签订地,而且需要具体明确,需要明确到哪个市的哪个区,最好能把具体地址写清楚。

二、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应怎样签订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订约前的合同义务有哪些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四、怎么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从上文我们知道,合同签订地不是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但是为保证自己的利益都会写上。履行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一旦一方违约的,应积极地赔偿另一方的合法损失,以上就是需要写合同签订地吗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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