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合同的履行期限能有二个吗

2021-08-0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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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人对合同的有效期以及履行期限经常会混淆。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是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那么签合同的履行期限能有二个吗?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详细解答。
签合同的履行期限能有二个吗

一、签合同的履行期限能有二个吗

签合同有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两个期限。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合同有效期的时间

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2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三、合同履行期

(1)合同工期。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  

(2)施工期。承包商的实际施工时间,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发布的开工令中指明的应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止的日历天数为承包商的施工期。  

(3)缺陷通知期。缺陷通知期即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至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为止的日历天数。  

(4)有效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对业主和承包商具有约束力的时间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结清单生效日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签合同的履行期限能有二个吗以及相关内容。根据上文知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若您还想了解更多知识,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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