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履行合同的遗失怎么办

2021-08-05 16: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跟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一般订立合同都是需要一定的流程,以及具备签订合同的条件,签订合同之后就要开始履行合同。那么履行合同的遗失怎么办?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履行合同的遗失怎么办

一、履行合同的遗失怎么办

可以先报警,留存合同丢失的报警记录。然后,如果和合同的另一方关系良好,可重新补签。如无法补签,可通过其他证据如合同复印件、汇款记录、邮件往来、传真、微信往来、电话录音等证据综合证实该合同的存在性。

合同丢失签订的合同也有效。许多人把合同和合同书的概念等同起来,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合同也称契约,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变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书只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合同丢失,内容依然有效,合同是否丢失与合同效力无关,与合同是否订立、合同内容等有关。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

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

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下列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履行合同的遗失怎么办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守约方不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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