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约定履行期间的合同解除条件

2021-08-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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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并且明确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那么未约定履行期间的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约定履行期间的合同解除条件

一、未约定履行期间的合同解除条件

民法典规定,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履行期限。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依法应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件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

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后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未约定履行期间的合同解除条件以及涉及的相关知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件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除。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找法网有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欢迎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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