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银行借款合同解除情形

2021-08-26 16: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通常向银行借款的,都是需要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当借款合同生效后,银行要向借款人支付借款,而借款人要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并且支付利息,那么银行借款合同解除情形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银行借款合同解除情形

一、银行借款合同解除情形

银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例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合同违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一种就是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的所有债务,债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了。

第二种情况就是借款合同解除。

第三种情况,就是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债务因为某些原因而相互抵销。

第四种情况就是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种情况就是借款合同中的债权人自己免除了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债务。

第六种情况就是债权债务同属于一个人。

第七种情况就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合同中规定的对于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况了。

三、借款合同债权和债务终止的情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指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全面履行。

2、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3、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相互抵销,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项下债务的制度。

5、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免除部分债务,也可以免除全部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由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既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银行借款合同解除情形以及相关知识。银行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例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合同违约等。若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内容,建议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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