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客违约找谁投诉

2021-08-12 2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已经成为当今的普遍现象,为了更好保障双方权益,一般会签订租赁合同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那么租客违约找谁投诉?什么是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租客违约找谁投诉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租客违约找谁投诉

一、租客违约找谁投诉

租客违约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进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租客违约属于民事纠纷,一般都是通过协商、诉讼或者仲裁解决,不会采取投诉方式,不过若所在地有不同的规定,那么从规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租客违约找谁投诉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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