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2021-08-1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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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交付标的物的权利,承租人有给付报酬的义务,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约束双方当事人。那么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一、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民法典对出租人的规定有哪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三、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租赁物不可更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出租人有哪些义务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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