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人写自己的名字吗

2021-09-07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交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需要处理的事情越来越多,难免遇到分身乏术的时候,这时很多人会选择委托他人来处理,那么处理委托事项时委托人可以写自己的名字吗。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委托人写自己的名字吗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委托人写自己的名字吗

一、委托人写自己的名字吗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显名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的代理形式。显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

隐名代理:隐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直接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

所以,被委托人可以签自己的名字,也可以签委托人的名字,区别就是显名代理还是隐名代理。

二、委托合同是什么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三、受托人的义务

(一)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二)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三)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四)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五)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委托人在进行受委托的事项时,如果委托时没有限定,可以选择些自己的名字或者委托人的名字。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委托人写自己的名字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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