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邀约招标的条件

2021-09-07 16: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邀约招标应当是邀请招标,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项目,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那么如果想要采用邀请招标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邀约招标的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邀约招标的条件

一、邀约招标的条件

邀约招标应当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四是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五是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邀请招标的特点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

三、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只是在邀请投标人的范围方面有所不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应当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评审从合格投标人中以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除在上述方面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在程序上略有不同之外,其他程序基本相同。

邀约招标也就是邀请招标的条件是,对一定数量的有资质的供应商或者承包方发出邀请,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五种情况下才可以邀请招标。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邀约招标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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