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2021-08-18 1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出租物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条款约束双方当事人,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租赁物有权利瑕疵。那么什么是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什么是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一、什么是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发票和收据。

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

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则,每逾期一日将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是指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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