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

2021-09-13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中,我们知道赠与有两种,有任意撤销的赠与以及不能任意撤销的赠与。离婚协议中给了子女财产赠与,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

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房子归孩子不过户有效吗

有效。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对房产进行划分,离婚房子归孩子不过户是有效的,但建议拿着协议去办过户,对外公示会更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离婚纠纷一方坚决不离婚怎么办吗

离婚纠纷一方坚决不离婚可以诉讼离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可以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协议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双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行为,夫妻一方无权单方面任意撤销赠与,而应取得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其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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